靠《冬天里的一把火》爆红,三个前妻各玩各的,去世时无人送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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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凹脸的外星人
编辑 | 凹脸的外星人
前言
1987年,费翔在春晚演唱了一首《冬天里的一把火》,瞬间让这首歌火遍全中国的大街小巷。
但是很少人知道,这首歌其实早在1982年就已经在台湾爆火。
《冬天里的一把火》的原唱是高凌风,他在台湾风流成性、情人众多,与琼瑶、邓丽君和林青霞等人都有不浅的关系,也因为风流的本性,晚年落得孤苦无依……
高凌风原名葛元诚,他还未出道时就已经与琼瑶结交了很不错的关系,甚至取的艺名都是琼瑶的功劳。
其实,“高凌风”这个艺名便取自于琼瑶写的风流爱情小说《女朋友》,而这本小说就是以高凌风本人为原型的——
当时,高凌风还在中国文化学院读外文系,但是他从来都对读书没什么兴趣,只想唱歌。
于是大学期间,他和一些有同样爱好的同学组了一个乐队,当上了乐队主唱。
台湾在那个年代,比较流行邓丽君演唱的“靡靡之音”,歌曲大多都是抒情、和缓风格的。
而高凌风则不同,他喜欢玩摇滚,唱一些容易调动现场情绪的节奏型歌曲。
这种节奏型音乐风格在高凌风的大学出现,学生们都感觉很新鲜,于是乐队在学校里渐渐有了些名气。
再加上高凌风的长相痞帅痞帅的,戴上一个墨镜、手拿一把吉他,很是能吸引小女生,于是花心的高凌风和好几个漂亮的女同学谈起了恋爱。
一个偶然的机会,台湾大名鼎鼎的作家琼瑶看到了高凌风的乐队表演,对这位痞帅的青年很感兴趣。
“你这个乐队有名字吗?”琼瑶当时这么在观众中问道。
“还没来得及取,要不然琼瑶姐姐给我们取一个?”高凌风露出了他招牌的痞帅微笑。
琼瑶笑的很开心,并且把自己和丈夫平鑫涛刚刚解散的“火鸟影业公司”的名字赠与了高凌风的乐队,对他们能够通过乐队弘扬这个名字寄予厚望。
从那以后,高凌风就和琼瑶成了好朋友,琼瑶也常常从这个比自己小十二岁的年轻人身上找写作的灵感。
高凌风作为大学里的风云人物,自然在大学期间发生过很多有意思的事情。
尤其是他的感情经历让琼瑶很感兴趣,经过详细询问以后,她把高凌风在学校里的风流韵事写成了小说《女朋友》。
这本小说讲述了主角高凌风和两个女孩子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。
作为小说版权大户的琼瑶,很快就在在1974年把《女朋友》这部小说运作成了影视,改编成同名电影,由林青霞等人出演。
《女朋友》的电影改编获得了很多奖项的提名,在台湾大火,但是没有人知道小说里的男主角高凌风就是葛元诚。
当时,高凌风其实还没有取艺名,于是他为了跟上这一波热度,索性一不做二不休,把艺名改成了小说主角的名字——高凌风。
改名以后,高凌风还演唱了《女朋友》的主题曲——《大眼睛》,借着电影的热度,他的知名度层层攀升。
在这期间,琼瑶推荐高凌风带着他的火鸟乐队参加一场音乐比赛,把“火鸟”这个名字传播给广大观众们。
高凌风没有辜负琼瑶的期待,成功获得了这场比赛的冠军,让很多人都认识到了这个真正的“高凌风”,还有他带领下的火鸟乐队。
有了名气的高凌风难改风流本性,开始对《女朋友》中的女主演林青霞产生好感。
有一次电影的路演结束以后,演唱完主题曲的高凌风找到林青霞,透露给她自己就是电影男主角原型的事实。
他本以为林青霞作为女主角,会对原型男主感兴趣,然而却被林青霞甩了一个冷脸。
原来,当时的林青霞已经心有所属,因为与另一位知名男演员秦汉合拍《窗外》而与其产生了感情。
不仅如此,看过剧本的她对于风流花心的高凌风没有什么好感,反而因此而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偏见。
高凌风无奈,只能郁郁放弃对林青霞的追求。
这是他第一次在女人手里吃瘪,也是他一生的遗憾。
哪怕是晚年病入膏肓的时候,也不忘在自己的《自传》里写下年轻时第一份求而不得的爱情。
虽然感情方面不太顺利,但是高凌风在事业上却仍旧在稳步前进。
琼瑶没有忘记那位痞帅的弟弟,把他介绍给了自己的好友,当时台湾的知名导演刘家昌。
从那以后,在刘家昌的关照下,高凌风和他的乐队演奏了许多知名影视剧的主题曲或是插曲,让高凌风的知名度稳步攀升。
1976年,高凌风的父亲去世了。
在父亲去世前,他唯一的愿望就是看到儿子结婚,高凌风为了满足自己的心愿,临时找到一位喜欢听他唱歌的漂亮女生,对她表达了爱意。
那个女生就是高凌风的第一任妻子,林玉招。
高凌风和发妻林玉招
结婚以后,因为琼瑶的照顾,高凌风的事业仍然在与日俱进。
在很多部火遍港台乃至大陆的琼瑶戏中,都能够听到高凌风的歌声。
因此,高凌风的身家不断攀升,在那个时代甚至可以拿到30万新台币的表演时薪,仅仅只有最火的邓丽君能与他相匹敌。
然而,生性多情的高凌风不仅仅没有把邓丽君当做对手,甚至喜欢上了这个长相甜美的知名女歌手。
他常常瞒着自己的妻子林玉招,无所不用其极地追求邓丽君。
烛光晚餐、鲜花爱心、敞篷跑车……各种浪漫的手段全都用上了。
当时,就连琼瑶也被高凌风大张旗鼓的动作给惊动了,甚至帮着撮合两人。
然而邓丽君见识过的各种优秀的男星太多了,她完全不为所动,只是把两人的关系确定在朋友的界线上,让他当自己的男闺蜜。
高凌风显然不满足于男闺蜜这个身份。
有一次,他听说邓丽君在新加坡开演唱会,于是直接乘坐飞机赶到了新加坡,准备当着邓丽君大量粉丝的面表示自己的爱意。
然而当高凌风看到邓丽君的时候,却发现她正挽着成龙的胳膊,成龙也皮笑肉不笑地和他打了个招呼。
高凌风不敢得罪当时风头最盛的武打巨星,只得悻悻作罢。
其实,高凌风无所不用其极的追求也不仅仅针对邓丽君。
高凌风的朋友曾经在节目中说过,他在最红的时候,是哪一个女星大牌就追哪一个,从不手软,包括邓丽君和林青霞都是这样的。
琼瑶也说过:“我小说里最花心的男主都没有做到你这种程度。”
对于朋友的评价,高凌风丝毫没有生气,反而自己也说:
“人的一生没有多长时间,想追求谁就去追,能追到最好,追不到也算是尽力,这样等到哪一天老了也不会后悔。”
因为祖父是法国人,他把自己的风流称之骨子里深藏的“浪漫”。
正因为高凌风这种风流、游戏人生的态度和性格,林玉招对他极为不满。
为了报复丈夫,她也去找了其他男人充当自己的外遇……慢慢的,两人开始以一种“各玩各的”的方式经营这段滑稽可笑的婚姻。
到了七十年代末,高凌风的事业基本上达到了巅峰,在那时他几乎两天的演出费就能够买一栋公寓。
于是越来越自傲、狂妄的高凌风很轻易就被人引诱去赌博,并一夜之间输掉了700万新台币。
他的各种狂妄事迹甚至引起了电视台的不满,被电视台封杀了近一年的时间。
经过四处留情、豪赌、被封杀等事件,高凌风对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。
因此,结婚7年、为高凌风生了一儿一女的林玉招终于决定离婚,与高凌风彻底分开。
然而离婚也没有改变高凌风风流浪子的本性。
与林玉招分开后的这几年,他仍然我行我素,处处留情。
因为他的花心,得罪了台湾各地不少的人,所以他偷偷购买了枪械用来防身。
1982年的时候,高凌风好不容易从电视台解禁,正在四处寻求复出。
台北西门町的宝马歌厅看中了他,开出一天24万元的高价请他过去驻唱。
然而高凌风收了钱,只唱了四天就被美色诱惑,跑去找自己心仪的选美小姐文洁环游世界去了。
但高凌风没想到的是,宝马歌厅是当时台湾大名鼎鼎的黑帮帮主董桂森经营的。
黑帮大佬被区区一个歌手给耍了,当然咽不下这口气,于是把刚刚复出没多久的高凌风在台湾北部彻底封杀。
因此,高凌风只能前往台湾南部、大佬无法掌控的高雄,寻求台湾南部大佬杨双伍庇护他。
但高凌风死性不改,又一次因为女人而放了大佬的鸽子。
杨双伍怒气冲冲地派出小弟,让他狠狠地教训高凌风。
高凌风想起自己偷偷携带的枪械,想要反击,但他哪里是黑帮的对手,于是直接被废掉了一只大腿,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办法下地走路。
不仅如此,高凌风持有枪械的事情也暴露了,当地的警察局马上把他抓了起来,判他管制罪。
高凌风在狱中痛定思痛,写下了一本《小丑的独白》,用来忏悔自己的罪行。
出狱以后,高凌风决定收心,找到了自己之前一同出游的美国亚裔选美冠军文洁,并与她结为夫妻。
那段时间可以说是高凌风人生中最低谷的时候,被黑道封杀、被电视台雪藏、被听众嫌弃,没有人愿意给他演唱的机会。
与文洁结婚六年以后,之前的积蓄彻底挥霍一空,高凌风的第二场婚姻也走向陌路。
高凌风的第三次婚姻是担任过总统专机空乘的金友庄,她曾经是空军少尉。
两人相识的时候,高凌风已经45岁了,比金友庄大了19岁,但金友庄却喜欢这位帅大叔的洒脱不羁和乐观的人生态度。
两人很快结婚了。
金友庄为了替丈夫还债,抵押了自己家里的几处房产,这让高凌风大为感动,决心收敛自己风流成性的性格,后半辈子只爱金友庄一个人。
高凌风为了赎回妻子的房产,积极参加内地的电视节目。
在《全民大闷锅》等模彷秀节目中,他模仿前“行政院长”张俊雄和佛光山星云大师等名人,再度翻红。
然而,风流浪子终究不是良配,当重回事业第二春之后,他彻底忘了自己当时的誓言,又一次出轨。
离婚后,高凌风和金友庄这对曾经相爱的人展开了持续两年的骂战,可悲可叹……
结语
2014年,高凌风患癌离世,临走前才发现自己的一生什么都没有剩下,只有支离破碎的痛苦。
或许他从一开始就是错的——
年轻时总爱风流多情,却忽略了自己的家庭,等到年迈时不会像他所说的那样不留遗憾,反倒会更难过、更深刻……